为保护湿地生态系统,提供体验自然、享受自然的休闲场所,提高公众生态环境保护意识,促进生态环境改善,眉山市青神县三举措切实加强湿地资源保护。 开展日常管护。落实管护单位和管护人员对湿地公园进行日常管护,管护措施包括修剪、施肥、病虫防治、杂草清除、卫生清扫、游客劝导等,促进湿地植被、鸟类、水环境、鱼类等生物多样性发展,促进湿地生态功能良性循环。 加强巡查保护。县森林公安局会同乡镇工作人员对全县人工湿地公园及自然湿地资源加强日常巡查。禁止占用流转湿地资源,禁止向湿地排放污水、倾倒废物,禁止非抚育性砍伐竹木、采集竹笋,禁止猎捕鸟类、捕捞鱼类,不得擅自放养鱼类和其它野生动物,一经发现依法处理。 开展宣传保护。通过媒体宣传及向公众发放宣传单等形式,宣传湿地的作用和功能,普及湿地保护法律法规,让公众了解湿地,关心湿地,爱护湿地,增强社会各界保护湿地、保护环境的自觉意识和责任意识。(原载于2018年5月14日林万平 记者马胜军)